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保险意识也日益增强。但是,消费者盲目购买了自己不需要的保险后,退保也逐渐成为一件平常事。“交费刚过一年,为什么退保时却损失近四分之三的费用?”时常听到不少消费者提出质疑,认为保险公司太“黑”了。近日,记者采访了省保监局及相关保险专业人士,为购买保险的消费者提个醒。
退保带来三方损失
客户的损失。解约退保后,客户拿回的钱肯定比所缴的保费少;解约退保后失去了原有的保障,生命风险、疾病风险、意外风险无时无地不存在;日后投保新保单要支付签单费用;投保新保单,年龄增大保费会提高;新购险种,若身体状况不佳,保险公司会要求客户重新体检,若体检通不过,轻者加费承保,重者拒保;年龄越大,投保健康险的客户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体检难,核保难,理赔更难,损失最大的是客户。
保险公司的损失。一是因解约,无有效新单的持续支持,早期投资费用无法摊回;二是无法积累有效良质保单,促使有效保单群的弱体化,这对寿险公司杀伤力很大;会造成投资组合的变动;影响社会形象及增加管理服务成本。
涉及业务员的损失。影响工资或佣金收入及续期保费的收入;减少继续为客户服务的机会;无形中为业务员今后展业增加困扰;前期佣金收入所交所得税无法退还,但佣金必须交还给保险公司。
可见退保对三方均有损失,但客户的损失最大。在投保的头几年退保,保单现金价值很少甚至没有。若在投保保障型险种后第一年退保,保费损失最大的达80%左右。
首年退保损失大
退保金额仅是保单现金价值。以年缴2000元的一份保险为例,缴了两年之后想要退保,是不可能得到4000元钱的。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认识不足是造成损失的关键。目前的退保案例,有的是已经没有支付能力,有的是发现了更好的投资方式,还有一些人是对自己所投保产品的认识有了转变。保险公司对此只能以劝说为主,但如果投保人坚持退保的话,保险公司就根据保单所附的现金价值表来计算退保金额。
不同的险种,附加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同。即使同一险种,因交费年期不同等原因,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也有差别。一般来说,大多数险种的管理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0%,佣金(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和)不超过总保费的5%。而在所扣除的费用中,最大的一块是保险公司的手续费,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里有明确提示。
因此,保单生效的首年不适合退保。对于某些保险公司的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时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20%左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
两三年后退保损失较少
在每一保单年度,各种手续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是不同的,通常,第一个保单年度里,手续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最大;以后从第二个保单年度到第五个保单年度,手续费比例递减;在第五个保单年度之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固定水平。
如某险种缴费期为20年,每年缴纳保费5000元,手续费占12%,那么第一个保单年度手续费可能占年保费60%。第二、三、四个保单年度分别占当年保费25%、15%、10%,以后各保单年度占8%。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体检、核保、出具保单等费用,均只在第一保单年度发生,以后各个保单年度则不再发生。此外,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佣金通常达到标准保费的20%左右,此后第二~五个保单年度才逐年递减。
专业人员提示,如果要退保,也应该在两年以后,因为对于长期的寿险保单来说,时间越长,享受的保障就越多,而扣除的费用却并没有太多增加。而如果是分红类的险种,则建议保户三年后再退保,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有所升高,再加上分红,客户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甚至可以获取一定收益。
五措施减少退保损失
经济紧张在退保原因中占比最大,专业人士提示,经济困难时,也就是最需要保障的时候,因一时的经济困难而选择退保并不划算。对于一些传统的长期寿险,专家建议,消费者不要作出轻率的退保决定。而在无力负担保险费用,或急需现金的情况下,最好通过以下5种措施规避退保损失。
第一,可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缴费日期。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都有宽限缴费期,一般是60天,可以在这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缴费。如果60天内无法缴费,仍可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第二,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范围内,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办理保单贷款,而不需要另外提供担保人。一般分红类保险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90%,而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70%。
第三,利用 “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有些险种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尽量利用这一条款。
第四,可采用减额付清方式。投保人可将保险金额缩小,不用再缴纳保险费,而继续享有保险保障。比如,某客户购买12万元的大病保险,每年需缴纳保费3336元,缴至59岁。当缴至第11年时,由于经济上有困难,不能继续缴纳保险费,此时客户已缴纳10年的保费,总计33360元。如果选择退保,则只能退回18840元。如果选择减额付清,则基本保险金额将变成46440元,即客户今后18年的保险费不用再缴,但保额由12万元降到46440元。到合同期满时,客户可以拿回46440元。
第五,将保险的期限缩短,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仍然享有原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国峰保险总公司新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