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统筹和医疗保险虽同为保证人们的医疗需要,但大病统筹是基本的医疗保障,而商业医疗保险是在谋求更全面更充足,更灵活的医疗保障。对于个人而言,同时拥有大病统筹和医疗保险可以更充分地分散风险,减少损失。
大病统筹和医疗保险的四个主要区别:
1、大病统筹只针对自然疾病,保障范围狭小,免赔责任较多。如工伤、职业病、意外事故均不在保障范围内。
2、自费项目较多。大病统筹的自费项目包括:劳保医疗公费医疗规定的自费药品费用;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佳院保护费、特护费、婴儿费、空调费、急救车费、会诊费等;医疗咨询费、医疗保险费、优质优价费;出国探亲、考察、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器官移植时器官移植源所需要费用;特种检查、特种治疗费用;超过10元的床位费;试验性、科研性的药品和医疗费用。
3、大病统筹合同医院限两家,有一定的局限性。
4、后期报销费用压力较大。商业医疗保险是由个人缴纳保费,依照个人风险情况一体裁衣,自由选择的一种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承担赔偿与给付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大病统筹和医疗保险二者是互为补充的关系,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可使个人与家庭的医疗保障更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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