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有着保险公司工作经验的胡某,在自己租用的汽修厂为他人送修的汽车伪造交通事故,随后到保险公司骗取保险。日前,青浦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年过三十的胡某原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员。由于长期从事保险理赔工作,他对保险理赔事宜了如指掌。2010年,胡某为了能在工作之余赚些外快,租用了青浦一场地做汽车修理生意。不久,胡某的朋友张某将自己的车送到汽修厂进行维修。由于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胡某无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为此,他想到了伪造交通事故骗保。他伪造了张某的车与一辆已经损坏的汽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全责。而后胡某持该认定书等相关书面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取保险金3070元。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胡某又以相同手段先后6次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取保险金共计16930元。保险公司向警方报警后,胡某于今年2月24日向警方主动投案,交代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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