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赵月梅并不奢望一下子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最近两年,她所在的保险公司已经给营销员上了一些基本保险,包括大病和重疾等险种。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她的一些后顾之忧。
一直以来,保监会不断鼓励保险公司改善营销员待遇,并提出将营销员转化为公司正式员工的建议。
作为300万保险营销大军的一员,4年的从业经历,也令赵月梅越来越相信未来会更好。下一步,她所在的公司不单将通过简单方式改善营销员待遇,而有可能积极主动探索保险营销新体制。
在昨日发布的《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保监会明确,鼓励市场主体积极主动探索保险营销新体制,改善营销员特别是基层营销员的待遇,提供更多的保障。可以将代理制转为员工制,也可以在不改变现行代理佣金制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劳动身份,提高福利待遇;可以所有机构一起改,也可以选择部分机构改;可以全公司执行一个制度,也可以先选择部分绩优营销人员进行尝试。
《意见》还强调,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与保险营销业务直接相关的考试、培训、保险单证等费用,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营销员转嫁公司正常业务活动所必需的经营成本。
截至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已批准13家保险公司成立了保险销售公司,鼓励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经营。
近期,保监会还出台了多个文件,鼓励保险大型中介企业、集团等开展寿险营销业务,支持汽车企业投资设立保险代理等开展汽车保险业务。目前,保监会正在积极研究邮政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
让新鲜的参与者进入,增强新渠道、新模式的实力和市场占比,使保险营销改革转型有更健康的渠道来承接,也使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来得更快更好更彻底。
国峰保险总公司新闻部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