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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大步:保险稳定器渐成气候
   发布时间:2012/10/10
     记者方华谁都没有想到,江苏如皋市的百岁老人孟新民,在2009年100岁高龄之际还投保了由政府买单、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老年意外伤害保险。而在此之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往往被保险拒之门外。

  在一位百岁老人面前,10年的跨度仅是一小步,但对于起步晚、基础薄、覆盖少的中国保险业而言,过去这10年,发展步伐之快宛如“惊鸿一瞥”:险企数量从2002年的57家增长至2011年末的150多家,行业总资产从6494亿元增长至6万亿元,保费收入从3053亿元增长至1.43万亿元,保费收入世界排名从第15位上升至第6位,保险业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

  “保险业10年发展迈大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如是评价。在他看来,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不平凡的10年,随着发展水平、整体实力、市场规模的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一组最有说服力的数据显示,10年来,保险业累计赔款和给付支出近2万亿元,平均每年赔付2000多亿元;截至今年7月,赔款支出2622.45亿元,较2002年同期增长552.27%。

  正是由于风险的出现,保险理赔彰显出“社会稳定器”的特殊效力,这一明确的定位源自2006年的“顶层设计”。当年6月,国务院23号文件《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首次明确了保险特有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自此,保险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法制、舆论环境,收获了改革发展的“第二个春天”: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广到交强险制度的施行,从小额人身保险的破茧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参建,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范围日益拓宽,参与程度日渐加深,“稳定器”作用渐成气候。

  财险标的:从国计民生到亿万家庭

  2008年的“5·12”大地震,让亲历者切身感受到巨灾的破坏力。在那次救灾过程中,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海直(7.85,0.00,0.00%)”)一架民用直升机遇险迫降时受损,为其承保的平安产险一次性向中信海直支付赔款1387.5万美元(时近1亿元人民币),这是“5·12”地震发生以来保险业支付的单笔最大财产险赔款。

  显然,经济补偿的作用离不开保险覆盖面的扩大。自2001年以来,财产险保费收入从688亿元增长至2011年的4618亿元,承保金额从18万亿元提高到369万亿元,承保范围涉及灾害事故、企业财产、家庭财产、涉外财产、货物运输、运输工具、工程建设、农业生产、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各种信用风险,覆盖面已经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

  在国计民生最重要的农业领域,农业保险已经覆盖到农、林、牧、副、渔各个方面和全国所有省市区,其中农作物的承保面积从2003年的不足1亿亩增加至2011年的17亿亩。2011年,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73.8亿元,提供风险保障6523亿元,为1.7亿户次农户提供了保险保障。目前业务规模仅次于美国,成为全球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国十条”的颁布带来了农业保险的跨越式发展。在这一顶层设计里,国务院明确支持中央及地方财政对农险进行补贴,并对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险给予一定的管理费用补贴,探索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随即,中央财政在2007年首次对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进,5年来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85%,共计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赔款逾400亿元,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对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特殊作用。

  这一特殊的金融避险工具,在2006年再度走进亿万公众的家庭。2006年7月1日,我国第一个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正式施行,首度确立了通过保险手段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的保障机制。2011年,保险公司共承保机动车辆1.1375亿辆,保费收入982.1亿元,从赔款支出来看,2011年达到622.5亿元,在提高交通事故第三方赔偿、救治效率方面发挥了特殊作用。

  不论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领域,还是涉及千家万户的财物标的,保险特有的经济补偿作用日渐突出。2001年~2011年间,由财产险业务支付的理赔金从333亿元提高至2185亿元,增长6.6倍,与同期的保费增幅齐头并进,成为灾后重建、恢复生产、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

  人身保障:“广覆盖”带来尊严感

  2002年,我国人身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2274.8亿元,2011年实现保费收入1.13万亿元,10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8.6%。人身险品种已经覆盖居民意外伤害、健康医疗、养老保障等诸多领域。

  显然,与2002年年度保费同比大增59.8%的速度相比,如今担纲人身险保费增长主力的寿险业务,受投资环境、利率环境、监管环境变化的影响,不再延续过往的迅猛增势。自2008年起,在“调结构、转方式”的政策导向下,寿险业务结构开始全面转型,产品类型回归保障,价值理念渐成主流。

  在这10年,一直被视作“富人的专利”的人身保险,开始面向低收入人群逐一填补保障空白,以其特有的经济补偿功能和资金放大效应,为弱势群体带来尊严感。

  2008年6月,保监会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决定在全国9个省开展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出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等9款试点产品。

  2009年以来,中国人寿(19.06,-0.01,-0.05%)太平洋(5.93,-0.03,-0.50%)人寿、新华保险(24.75,-0.22,-0.88%)、泰康人寿、人保寿险等多家公司将此试点扩展至19个省区。如今,数百万农村家庭获得了这一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操作简便的人身保险服务。今年7月,该政策扩大至城乡所有低收入家庭,有效激活了低收入人群潜在的保险需求。

  改善民生成为10年来的最大亮点,商业保险有幸参与其中并积极承担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2009年以来,医疗保障体系改革进一步深化,商业保险涌现出基本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的“湛江模式”、降低大病患者个人付费比例的“厦门模式”、为新农合参合农民提高医疗保障程度的“平谷模式”等,各地相继探索将商业保险机构引入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经办模式。今年9月,社保体系中的大病保险出台新政,明确商业保险机构可以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以市场化手段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障程度,这一次覆盖人群超过10亿人。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保险业受托管理各类医保基金105.5亿元,覆盖2475万人次,5家养老保险公司受托管理资产1376亿元,占企业年金法人受托业务的70%。目前,保险业共为全社会未来养老和健康积累准备金超过3.4万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自汶川大地震以来,保险业在一次次重大灾害及事故中采取了“特事特办”、“先行赔付”等非常态做法。数据显示,人身险赔付从2002年的301.8亿元增长至2011年的1742.44亿元,经济补偿功能显著增强,而一系列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速度的创新性措施,对稳定社会、开展灾后重建发挥了独一无二的“稳定器”作用。

  责任保险:经济杠杆引导规则意识

  2011年6月,渤海湾漏油事件发生,随后多个水产养殖户通过法律渠道向康菲公司索赔未果。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公众受害责任赔偿在法律上虽有规定,但怎么赔和赔多少不甚清楚,国内受害方一直面临着环境污染难理赔的尴尬。

  201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目前,全国已有江苏、湖北、湖南、深圳、重庆、山西等部分省区市推广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按照环保部和保监会的规划,到2015年左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将在全国推广。

  显然,与传统的企财险、家财险、农业险相比,旨在保障客户法律赔偿风险、有效化解社会纠纷的责任保险,显得姗姗来迟。

  事实上,早在2001年,国家旅游局即颁布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以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但在实施过程中,因旅游产业链较长,诸多责任主体如何分担责任难以明确,造成旅行社责任险索赔困难、赔付效率低、投保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2006年,“国十条”明确提出,要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并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合、境内外旅游等其他领域推广强制责任保险。

  继交强险制度之后,医疗责任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校方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一系列试点陆续启动,诸如山西煤炭雇主责任险、天津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深圳火灾事故责任保险制度等,通过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机制,用经济杠杆引导公众遵循社会规则,极大降低了责任事故发生率,提高受害者的赔付率和满意度,有效化解了社会纠纷,保险成为社会平安建设的重要力量,真正发挥了参与社会管理的“稳定器”作用。

  另一组数字值得关注,2011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实现承保金额2538.9亿美元,全年服务客户数2万多家,为扩大出口、拉动内需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7月末,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达到6.1万亿元,其中债券投资2.7万亿元,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投资7444亿元,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和股票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国峰保险总公司新闻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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