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中国保险业正经历着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2001年年底,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开放首当其冲。2002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年,面对外资保险的强劲挑战,中资保险巨头掀起一场“股改浪潮”,以此增强自身的实力,并陆续在资本市场上崭露头角。
这十年间,公司改革不断深化。2003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再保险三家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同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相继实现海外上市。2004年,中国平安(601318,股吧)成为我国第一家以集团形式境外上市的金融企业。2006年,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标志着所有国有独资商业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均已完成。目前,全国共有6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通过这些年的深入改革,保险公司经营机制不断完善,经营理念明显转变,资本实力大大增强,为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而在险企上市谋求更大发展空间的同时,其在资本市场的投资也颇受市场的关注。从2003年至今,保监会陆续推出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的相关政策。
总的来看,险资运用近十年来呈现逐步拓展的进程。这一进程大体可以分为放开证券类投资到放开创新类投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3-2006年):为了缓解保险资金收益率过低的困境,从2003年开始国务院以特批形势逐步尝试放宽保险投资渠道,放开了保险资金对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股票等证券化产品的投资渠道,并确立保险资产管理专业化体制,保险资金收益随之走高。
第二阶段(2006-2012年):保监会先后放开了保险资金对基础设施、不动产、股权和境外的投资渠道。2010年《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2010年8月,保监会出台《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业界便翘首期待相关规定的配套实施细则的颁布。
2012年,5月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并表示将出台有待完善的业务规则;同年6 月4日,保监会就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拟推出涉及投资领域十个方面的“组合拳”:包括保险资金资产配置、委托投资、债权投资、股权及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境外投资、融资融券、衍生品、创新产品和托管产品。一周后,13项征求意见稿曝光,至此保险资金运用又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随着险资运用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险资运用渠道的不断拓宽将产生三个方面的积极影响,一是提高资金的投资安全性。险资的绝大部分是养命钱、保命钱,安全性应摆在首要位置。险资运用的政策改革,拓宽了险资的投资渠道,令保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选择自己的投资策略,分散投资风险。
二是稳步提高资金的投资收益率。随着险资运用渠道的拓宽以及运用能力的提高,使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呈现稳步提高的态势。
三是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总资产规模和资金运用余额都呈现了快速增长的态势。
此外,郝演苏还表示,今年6月份以来已修订或者拟定的保险资金运用规定达10余项,包括资产配置、委托投资、债券投资、境外投资、融资融券、衍生产品投资、产品创新、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托管办法等政策和细则,形成了新的政策“组合拳”,从而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范围,增强保险资金运用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当前,在外部整个经济环境不是很乐观的背景下,我国同样也不能独善其身,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出现了下滑,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此时拓宽险资的投资渠道,放开限制符合当前经济大环境的变迁,为险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支持。”郝演苏表示。
同时,他指出,在资本市场低迷、经济不景气的当下,这些政策的频密推出,为保险业下半年的业绩发展也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不仅能够降低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增强保险投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而且有助于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改善盈利模式,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合理配置。
9月17日,《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新鲜出炉,“现代保险业”成为关键词之一。其中,市场化改革成为“现代保险业”关键词的根基所在。《规划》在机构设置、资金运用、风险处置、支持保险公司上市等方面都做了全面安排。
其中,《规划》指出,将继续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完善治理框架。完善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继续推动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规范上市。
“保险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第二大机构投资者和股票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改革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促进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近日刊发的《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署名文章中作出上述表示。
保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7月底,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6.1万亿元,其中债券投资2.7万亿元,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投资7444亿元。
此外,《规划》中还提及一系列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的方向,包括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投资渠道,依规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股权。鼓励开展资产管理产品创新,稳步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有助于增加保险资金的投资稳定性及持续性,也与证监会壮大机构投资者的要求相吻合。 无疑也有助于支持资本市场改革,有助于改善和创新金融机构的盈利模式。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保险业应对严峻复杂形势的关键之年。未来,中国保险业发展环境将不断成熟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将逐步深入,资金投资渠道将不断拓展,期待保险未来十年将更上一层楼。
国峰保险总公司新闻部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