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7时许,湖北松滋市34名高中生在参加全国奥林匹克化学竞赛途
中遭遇车祸,致2人死亡,2人重伤,11人轻伤。
据了解,2012年9月2日6时20分,松滋市一中34名高二学生集体乘车,
前往位于荆州市城区的荆州中学参加全国奥林匹克化学竞赛复赛。经初
步调查:该车行至荆州区弥市镇龙华村时,因雨天路滑,车速过快,撞
到公路左侧树上,导致侧翻。
中共荆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截至当日下午17时,事故已造
成2人死亡,2人重伤(暂无生命危险),11人轻伤。据查,事故车辆
隶属于松滋市神通汽运公司,车辆核载35人,实载36人(34名学生、1
名教师、1名司机)。
事故发生后,荆州市成立了由公安、安监、卫生、教育等部门组成的工
作专班赶赴现场。松滋市相关部门也赶到现场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及时
抢救重伤员并将受伤人员全部送往医院。相关官员表示,要妥善处理善
后工作,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
目前,车祸事故现场已经清理完毕,伤者正在救治中。
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
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
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
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
外事故;而在水里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它是
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其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
保障项目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
险金。
二、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
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
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
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
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人身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在这
里,"意外事故"应该具备三个要素:
1.非本意的。
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
况。
有些意外事故是被保险人应该预料到的,但由于疏忽而引致的,如在停
电时未切断电源修理线路,因不久恢复供电而触电身亡。另有一些事故
虽是被保险人可以预见到的,但在客观上无法抗拒或在技术上不能采取
措施避免的事故,如楼房失火,火封住门口和走道,被保险人迫不得已
从窗口跳下,摔成重伤。或者虽在技术上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
律和职责上的规定,或履行应尽义务,不去躲避,如银行职工为保护国
家财产在与抢劫银行的歹徒搏斗中受伤。
以上这些均属于意外事故。凡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
如自杀、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事故。
2.外来原因造成的。
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注意:
疾病所致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
的结果。
3.突然发生的。
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
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
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国峰保险总公司新闻部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