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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工伤职工保险待遇重新调整
发布时间:2012/9/22
近日国家社会保障部对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进行了再次调整。调整待遇的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幅度按不低于上年度本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待遇平均水平12%的幅度确定,调整时间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月伤残津贴最高可达6116元,最低为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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