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退保客户劝阻处理技巧
· 掌握车险理赔流程 - 投保容易理赔更..
· 昆仑理赔须知
· 昆仑出险报案
· 寿险投保后须知
· 投保须知
增员课程体系
成长训练体系
讲师课程体系
主管课程体系
新人班课程体系
早会运作体系
行业资讯
工伤职工保险待遇重新调整
   发布时间:2012/9/22
    近日国家社会保障部对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进行了再次调整。调整待遇的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幅度按不低于上年度本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待遇平均水平12%的幅度确定,调整时间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月伤残津贴最高可达6116元,最低为1650元。
                                      国峰保险总公司新闻部编辑
上一篇: 2020年中国或将成为世界第三大保险市场 下一篇: 长期护理险缺位 如何保障增多的老年痴呆症患者
【字体: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人才招聘 | 商务合作 | 培训中心 | 联系我们
客服电话:0531-88892901-801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汉峪金谷A2-4-303  
版权所有:山东国峰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201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