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10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电视会议上获悉,20类重大疾病首先纳入保障范围,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达20万元。
关键词:保障对象新生儿出生自动获取资格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对象为新农合参合居民。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关键词:具体病种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
新农合大病保险自2013年,先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具体病种为:1、儿童白血病;2、儿童先天性心脏病;3、终末期肾病;4、乳腺癌;5、宫颈癌;6、重性精神疾病;7、血友病;8、耐多药肺结核,指至少对异烟肼、利福平耐药;9、艾滋病机会性感染;10、慢性粒细胞白血病。11、唇腭裂;12、肺癌;13、食道癌14、胃癌;15、I型糖尿病;16、甲亢;17、急性心肌梗塞;18、脑梗死;19、结肠癌;20、直肠癌。
随着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将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关键词:补偿比例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合理确定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50%,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具体补偿比例通过招标确定。2014年起,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由省卫生部门与承办保险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确定。
关键词:办理材料这些材料需要一次性带齐
参合居民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需要的材料包括,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诊断证明;新农合报销凭证;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参合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所需材料齐全的,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即时办理补偿,材料不齐全的,由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最大限度方便参合居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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