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包括十个方面,因此又被称为“国十条”)正式公布。对普通市民而言,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对你我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对此,记者从市民最为关心的养老、医疗、三农、巨灾四个角度为大家一一解读。
养老:创新养老产品和服务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14.9%。而未来20年我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老年人。
相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能为老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对此,《意见》指出,要不断创新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此外《意见》还表示,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医疗:保障水平将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险的普及和完善,看病贵的问题得到缓解。为让保险给人们带来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意见》明确,政府将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保障水平。用市场化机制,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已经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中取得了成效。以乐山为例,2013年乐山率先启动大病保险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两家商业保险公司为大病保险的承办机构。仅在当年,乐山大病保险参保人数就达到272.24万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7996人,赔付金额3517万元,人均赔付4339元。
此外,《意见》还明确,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巨灾:研究建立巨灾保险
台风、地震、泥石流……近年来我国巨灾频发,使得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更加凸显。对此,《意见》指出,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意见》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
三农:提升三农保险深度广度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是世界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超过2亿农户参加了农业保险。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意见指出,要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此外,意见还表示,要大力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丰富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 |